拍卖法规

2021年10月21日9时30分周宁县虎岗片区 6号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分类:拍卖法规 作者: 来源: 发布:2021-09-29
摘要: 周自然资告字〔2021〕31号\n\n\n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拍卖出让周宁县虎岗片区\n 6号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n

自然告字〔2021〕31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拍卖出让周宁县虎岗片区

6号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周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位于周宁县虎岗片区虎岗路南侧的虎岗片区6号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应单独申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不得参与竞买。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地块用途及年限:二类居住用地(R21)兼容商业用地(B1),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小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其中二类居住用地使用年限70年,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

2.出让地块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1〕10号)进行开发建设。具体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位置

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2021拍3号

周宁县虎岗片区6号住宅用地

周宁县虎岗路南侧

27364.49

1.0<FAR≤1.8

D%≤25%

GRE≥35%

地块北侧沿虎岗路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内,其余部分建筑高度控制在40米以内

3.其他事项:地下室控制在一层内,不可作为经营性用途使用;非人防区域停车泊位(不含配建公共停车泊位)可销售。

三、竞买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地块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及出让过程中竞价的增价幅度如下(单位:万元)

地块编号

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

2021拍3号

8250

1650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9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管制股或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市万达华城B区8幢2509)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9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管制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15时30分(以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2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房地产项目需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禁止作为个人联建。

4.竞得人需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在周宁县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周宁县注册成立除外),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新公司应由竞得人控股,占比股份应不低于51%。若竞得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竞得人成立注册新公司,新公司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5.竞得人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转土地出让金)。

 6.其他要求详见《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周宁县虎岗片区6号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五、拍卖活动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2021年10月21日9时30分在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举行。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市万达华城B区8幢2509)。

联系人:曾先生13305948777),罗先生(负责规划答疑,0593-5622353),许先生(0593-5665180)。

开户单位: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账号及开户行:

35001687607052505175(中国建设银行周宁支行)

13280101040027663(中国农业银行周宁支行)

9060910010010000335819(周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93500201001127669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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