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市土拍告字〔2022〕1号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2P01 |
出让建设用地面积 |
9935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天山路北侧连城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且不大于1.95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35 |
绿地率(%) |
不小于27.5 |
建筑限高(米) |
80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起始价 |
73700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22110万元(其中定金为147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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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限价 |
88500万元 |
土地现状 |
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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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宗地住宅限高价(毛坯均价)为12900元/平方米; 2.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为2000平方米; 3.宗地配建一栋独立占地,建设用地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的商务办公楼,建成后按有关要求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4.该宗地商业用地全部整体经营,受让人需自持不少于70000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商业超市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地上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650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 |
宗地编号 |
2022P02 |
出让建设用地面积 |
466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天山路北侧招贤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且不大于2.0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22 |
绿地率(%) |
不小于35 |
建筑限高(米) |
沿天山路、招贤路一线建筑限高40米,幼儿园限高24米,其他部分限高80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起始价 |
49500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14850万元(其中定金为9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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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限价 |
59400万元 |
土地现状 |
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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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宗地住宅限高价(毛坯均价)为12900元/平方米; 2.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为2000平方米。 |
宗地编号 |
2022P03 |
出让建设用地面积 |
328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支提路南侧福瑶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且不大于2.3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20 |
绿地率(%) |
不小于35 |
建筑限高(米) |
沿支提路一线限高50米,沿支提路第二排限高65米,其他部分限高80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起始价 |
48300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14490万元(其中定金为96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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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限价 |
58000万元 |
土地现状 |
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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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宗地住宅限高价(毛坯均价)为13900元/平方米; 2.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为2000平方米。 |
二、竞买人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不接受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参加竞买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仅单独申请。同一申请人不得与其所属集团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也不得与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的控股企业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定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合同并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竞买人报价达到总价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举牌表示愿意接受总价限价竞买该宗地的,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每次竞报无偿移交住宅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及其整数倍,竞报无偿移交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达到配建住宅建筑面积上限后,有其他竞买人愿意继续参与竞买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无偿移交的住宅应全装修交付。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18日向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18日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2年4月1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4月19日9时00分在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上三宗地地下非人防车位(不含公共配套车位)可以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2.以上三宗地商品住宅要求全部全装修销售,受让人需执行《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商品住房全装修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建房〔2021〕2号)文件规定。
3. 2022P01宗地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宁德市蕉城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已在宁德市区注册设立除外),2022P02宗地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宁德市蕉城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已在蕉城区注册设立除外),2022P03宗地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东侨开发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已在东侨开发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4.竞买申请人参加以上三宗地块现场拍卖时,可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可转为符合条件的其他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5.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银行账号:3505 0168 2433 0000 0539
九、联系方式: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860982610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3-2250360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缪先生
联系电话:0593-2556701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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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