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自然资告字〔2022〕30号
经周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位于周宁县兴业街与纵三线交汇处的九龙商住储备用地片区B131号-B137号等共7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被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
1.地块用途及年限:二类居住用地,使用年限70年。
2.竞得人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划要求(具体详见周自然资规〔2022〕10号)进行开发建设,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地块编码 |
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层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层高控制 (米) |
建筑限高(米) |
悬挑 控制(米) |
2022拍(九龙商住 片区)B131号 |
73.5 |
4.59 |
100 |
4.5 |
337.72 |
底层3.9,二层以上3.2 |
檐口控高16.8 |
二层以上前、后挑出0.6 |
2022拍(九龙商住 片区)B1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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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拍(九龙商住 片区)B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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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拍(九龙商住 片区)B1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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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拍(九龙商住 片区)B1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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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拍(九龙商住 片区)B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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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拍(九龙商住 片区)B137号 |
三、竞买规则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设有底价(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各地块起拍价均为65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出让过程中竞价的增价幅度为2万元或2万元的整数倍。
2.竞买申请人参加上述地块现场拍卖时,可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可转为符合条件的其他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拍卖开始前,平均每个地块竞买申请人不足2人的,则按照地块序号由后向前自动终止拍卖。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4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或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市万达华城B区8幢2509)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4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5时00分(以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月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其他要求详见《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九龙商住储备用地7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五、拍卖活动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2023年1月6日10时00分在周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举行。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市万达华城B区8幢2509)。
联系人:陈女士(0593-2817398),张女士(负责规划答疑,0593-5622353),肖先生(0593-5665180)。
开户单位: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账号及开户行:
93500201001127669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35001687607052505175(中国建设银行周宁支行)
13280101040027663(中国农业银行周宁支行)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