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自然资告字〔2022〕32号
经周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位于周宁县新城区虎岗路南侧的周宁县虎岗片区6号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被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地块用途年限: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大于等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90%,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小于等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其中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2.出让地块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2〕35号文件)进行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应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具体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地块编号 |
地块 名称 |
规划用地编码 |
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2022拍5号 |
周宁县虎岗片区6号住宅用地 |
350925-XC-C-05 |
周宁县新城区虎岗路南侧 |
27364.49 |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FAR≤3.0 |
D%≤26% |
GRE≥30% |
H≤54m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地下空间不可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使用,开发利用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且控制在一层以内。非人防区域停车泊位(不含配建公共停车泊位)可销售。 竞得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50%的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9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
三、竞买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地块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及出让过程中竞价的增价幅度如下(单位:万元)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2022拍5号 |
周宁县虎岗片区6号住宅用地 |
11000 |
2200 |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5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或到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市万达华城B区8幢2509)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5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15时00分(以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月1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其他要求详见《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周宁县虎岗片区6号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五、拍卖活动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2023年1月16日9时30分在周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举行。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宁德市万达华城B区8幢2509。
联系人:陈女士(0593-2817398),张女士(负责规划答疑,0593-2151630),肖先生(0593-5665180)。
开户单位: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账号及开户行:
93500201001127669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35001687607052505175(中国建设银行周宁支行)
13280101040027663(中国农业银行周宁支行)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