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2020年8月12日9:00宁德市连城路片区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摘要: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b]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b][/b]
[b]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b][b][/b]
宁市土拍告字[2020]2号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0P02
宗地面积:
45935平方米
宗地坐落:
连城路东侧、王坑路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2%
绿地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80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起始价:
36200万元
竞买保证金:
10860万元
定金:
7240万元
土地现状:
净地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
不超过11600元/平方米
备注: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
宗地编号:
2020P03
宗地面积:
35693平方米
宗地坐落:
连城路西侧、王坑路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2%
绿地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60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起始价:
28500万元
竞买保证金:
8550万元
定金:
5700万元
土地现状:
净地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
不超过11600元/平方米
备注: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
宗地编号:
2020P04
宗地面积:
72319平方米
宗地坐落:
连城路东侧、王坑路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7%
(其中居住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2%)
绿地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居住80米
商务120米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起始价:
58800万元
竞买保证金:
17640万元
定金:
11760万元
土地现状:
净地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
不超过11600元/平方米
备注:
该宗地主要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不接受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参加竞买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地下非人防车位(不含公共配套车位)可以销售、不收土地出让金。按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以上三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3个月内缴清余款,如成交溢价率超过20%,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缴入市级财政。以上三宗地由市土地收储中心负责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平整土地后交付。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7月23日至 2020年8月11日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0年7月23日至 2020年8月11日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0年8月1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8月12日9时00分在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上三宗地块的地下空间不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用途。
2.2020P02地块内沿西南侧设置一个12班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56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4500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小于20%;应独立设置出入口并对外开放,配套幼儿园与城镇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依照有关规定将产权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用于举办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严禁挪作他用。
3.2020P04地块南侧配置邻里商业,连城路与拱屿路路口东北侧用地布置绿地及广场(用地面积2000 平方米),沿连城路布置商务楼,商业、商务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22%-25%之间(其中商业与商务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均大于10%)。商业、商务建筑应与住宅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同步验收。
4.以上三宗地块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文化活动用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站等其他社区配套用房按相关规定给予设置,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产权无偿提供给属地民政部门,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及文化活动用房产权归于业主共有,卫生服务站产权无偿提供给属地政府,应由受让方负责与住宅用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设的应当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交付。
5.以上三宗地块受让人需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在宁德市区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宁德市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受让人如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受让人在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中的占比股份不低于30%。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项目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若受让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受让人成立注册新公司,新公司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竞买申请人参加以上三宗地块现场拍卖时,可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可转为符合条件的其他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八、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银行帐号:35050168243300000539
九、联系方式:
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3-6508588、13850308703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3-2817398、13860982610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3-2290852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缪先生
联系电话:0593-2556701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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