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屏自然资告字〔2021〕2号
经屏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屏政综〔2021〕78号),屏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m2) |
宗地 坐落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米)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1-10-580 |
6632.56 |
屏南县东区旅游生态城 |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1 ≤2.5 |
≤25% |
≥30% |
≤54 |
2008 |
402 |
备注:1、该宗地最高限制地价为2911.6万元。 2、竞报无偿配建移交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最高限为1600平方米。 |
其它规划指标详见屏南县自然资源局屏自然资〔2021〕132号。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定保留价,增价幅度为10万元,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4日到屏南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开发利用与空间管制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4日到屏南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开发利用与空间管制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17时00分(以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7月15日12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1年7月15日15时30分在屏南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第1标厅举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不足2人,该地块的拍卖出让活动自动终止。
2、该宗地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交地,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3、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2021年12月25日前缴清。
4、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竞买申请书中必须明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按增价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每次最低竞价幅度为100平方米及其整数倍,竞报无偿移交县政府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若有2家以上竞买人达到竞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最高限1600平方米,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1、屏南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开发利用与空间管制股(屏南县古峰镇东环中路405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93-3309963;
2、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宁德万达广场8幢2509),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593-2817398,13305948777。
十、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屏南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屏南支行
银行账号:35001687407052508239
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屏南支行
银行账号:405275047056
3、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屏南县支行
银行账号:935005010007906666
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屏南县支行
银行账号:13260101040003981
5、开户银行: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银行账号:9060718010010000015116
屏南县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