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兹定于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10时,在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大厅举行拍卖会,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福建福英泰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区分区单元内工业房产、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共108263.3㎡,其中:58949.1㎡土地批准使用期限自2019年10月16日起至2069年10月16日止;49314.2㎡土地批准使用期限自2023年1月9日起至2073年1月9日止;已建建筑面积共165113.52㎡;法定用途为工业,实际为工业房产及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详见拍品清单)。
二、竞买人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企业除外)在规定期限内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仅单独申请。
三、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増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叁佰贰拾万元整(¥23200000元)。
五、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福建福英泰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莆田涵江支行
开户账号:1450 2010 0100 289426
六、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18日向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18日向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缴交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2月18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交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2月1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标的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不足2人,该拍卖标的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二)买受人须自签订《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区分区单元内工业房产、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拍卖成交款总额的20%(含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2320万元冲抵部分拍卖成交款),余款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三)福建福英泰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拍卖文件为准。
九、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18日
十、拍卖咨询电话:13860982610 陈女士
十一、报名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富园路180号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